1、依据《关于在全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并组织开展工作。
2、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消防设施每周开展消防检查。
3、村(社区)巡防队员、居民楼栋长、村民小组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重点查纠占用消防车道、堵塞安全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等常见问题。
(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1、全街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备案。
2、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其他单位陆续开展消防安全报备工作。
3、全街所有高层建筑明确或落实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并履行日常消防管理责任,管理机构概况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五)宣传培训。
在进行消防安全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采取举办培训班、消防演练、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居民、学生及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和消防演练活动,广泛发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及时将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本单位的落实计划及工作进程向街道汇报,为政府决策及部署当地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当好参谋,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二)明确任务,提高认识。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迅速实现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一体化,切实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为“亚青会”构建优良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三)突出重点,加强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单位主要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一般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分期落实,整体推进。
(四)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收集、汇总及上报本单位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定期整理工作档案。
秋冬火灾防控手抄报11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园区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灭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和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业与群众相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伍与群众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注重安全防范。在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灭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迅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落实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场监测和部门间的协调等。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和物资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并解决在扑火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定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和扑火科学知识。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向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在林区严禁用火。各分包企业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要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3、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在林区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灾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并组织扑灭工作。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组织扑灭工作。
2、重要火情发生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进行扑灭工作,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酌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