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人为本,注重安全防范。在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灭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迅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落实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场监测和部门间的协调等。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和物资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并解决在扑火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定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和扑火科学知识。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向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在林区严禁用火。各分包企业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要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3、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在林区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灾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并组织扑灭工作。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组织扑灭工作。
2、重要火情发生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进行扑灭工作,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进行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