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2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11月22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12月1日
地点:电教室
范围:六年级
9、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12月2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每班5名)
范围:五、六年级
10、活动总结
时间:12月8日
安排:以年级组为单位交一篇活动小结,直接保存到“全校共享—德育处—法制教育”文件夹。
宪法日主题活动策划7
为了全面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年11月下旬至年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 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 年12月16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 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 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1) 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