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照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
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需启动的,应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和程序等具体规定,除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报告外,还需按照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妥善安置灾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资源利用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有特殊要求的,应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于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共设施受损且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修复。对于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受损以及河流被堵塞的,要限期进行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和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和咨询提供基础数据等信息。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确保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储备相应的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要建立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