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公司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精品7
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指示,我们加强了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并倡导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了本制度。下面是具体的内容:
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我们要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的统一管理和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根据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和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包括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括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是,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额外需求,可以另行申报。在领用物品时,要求将旧物品交回,然后领取新物品;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个人需要负责。
(二)部门所需用品
部门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部门领用标准是,部门负责人每月根据需要和规定标准向经理申报所需用品。
四、其他规定
1、部门使用的办公家具,如桌子、椅子、文件柜等,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受到单位的监督。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在用办公家具进行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和存档。每年进行一次核对。
2、如果职工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应交给接替人使用或者由综合办公室收回。对于新安排或调入的管理人员,需要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制度,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办公用品,实现办公用品的统一管理和节约使用。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这个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更加高效和节约的办公环境。
公司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精品8
为了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了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立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塞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每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要进行一次清扫,全天保洁,质量要达到“六不”、“六净”,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路沿、人行道、雨水口、树坑墙根、果皮箱都要保持干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