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员工应主动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通过培训和考核,公司可以判断员工的能力和潜力,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领导力。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月。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也是员工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在这一周内,员工和公司可以通过相互了解来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试用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了解的阶段,员工应该积极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规章制度,以展示自己的能力。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试用期员工应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己的能力,适应公司的要求。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可以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的约定为准,同时也要遵守公司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章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签到
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处理。作为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上下班签到制度进行签到,无故不到岗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每次双方各罚款50元。对于托人或代人签到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者,按迟到双倍处理。对于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的行为,将按照迟到的时间进行相应的处罚。
4、因特殊情况未签到者,必须上班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外出、请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记录工作,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二、迟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迟到或下午下班,超过或提前3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做旷工处理。
2、当月迟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处理。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