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董事会;
(2)工厂管理委员会;
(3)厂长、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厂QC成果发布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5)信息发布会;
(6)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五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报厂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凡厂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十二条:会议文件的准备
会议文件应提前准备完整,包括会议议程、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通知等。会议文件应清晰、准确地表达会议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会议场地的准备
会议场地应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形式合理安排,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会议场地应具备良好的环境和设施,包括投影设备、音响系统、舒适的座椅等。
第十四条:会议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会议设备和物资包括投影仪、电脑、音响设备、白板、笔记本、笔、纸张等。这些设备和物资应提前准备并检查是否正常运行,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会议人员的准备
会议参与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的议程和相关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以便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
第十六条:会议记录的准备
会议记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记录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记录会议的重要内容和讨论结果。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传达给与会人员。
第十七条:会议后续工作的准备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会议后续工作,包括整理会议记录、落实会议决定、跟进会议任务等。这些工作应由相关人员负责,并及时向与会人员反馈进展情况。
以上是对企业会议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通过合理的会议分类和组织、准备工作的规范,可以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制度,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