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 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 者,记小过一次。
2.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 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 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精选2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还依据本规定的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天按时上班,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因工作关系误餐时,按照公司规定发放误餐费。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照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金额不得超出以下界限:经理_元,副经理_元,一般人员_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所需的业务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必须事先提交费用预算,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必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 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客户对产品质量、价格、用户用量、同行竞争对手等方面的反映和信息,呈报上级主管;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