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 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有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者依据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写“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 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天出发时,必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天出发时,必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必须将有关票据收回,否则必须填写“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 收款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天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上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应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必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