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处置结束后,单位应恢复正常的诊疗秩序,应急救援指挥部专业人员对应急进行总结评审。
3.1.5后期处置
(1)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损失评估和生产秩序恢复。
(2)善后处理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善后赔偿、影响消除。
(3)安监部门负责事故后期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医疗工作的原则。
3.2.2处置措施
(1)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分工,由后勤管理科长任现场指挥,抢险人员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抢险工具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与液态氧储罐泄漏有关的所有阀门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准备干粉等灭火器随时准备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事故蔓延。
(2)医疗救护组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将受伤人员迅速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骨折、危重人员立即分别进行包扎固定、心肺复苏等院前救护措施,后立即转送至就近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3)由武保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设立警戒标识,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安排,保障抢险通道的畅通,杜绝次生事故的发生。
(4)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抢险人员要与消防人员密切配合,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
(5)发生室内火灾,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6)事故发生后,总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部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3信息报告及处置
3.3.1设立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总医院总值班室,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电话。
3.3.2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总值班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设备的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3)影响范围;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由于延误抢救而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8)需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4注意事项
4.1应急抢险救护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器具。
4.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4.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4.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个人安全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4.5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4.6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