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异
常,及时上报。
(5)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沟槽开挖采用人工进行,同时应通知
燃气公司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6)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应得到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燃气公
司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当雨污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相交叉时,应设置截面不小于
600mm*600mm的砖墩支撑,防止燃气管道断裂。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