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协调有关领导检查、会议等活动安排;根据需要抽调其他人员参加各专项组;督促落实上级指示;做好文印、通信、车辆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风险预警组
组长:
副组长及成员:减灾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专家。
职责:负责召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汇总、掌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
(三)抢险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及成员:救援协调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协调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和技术专家以及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的协调保障。
(四)灾害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及成员: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核查、评估,对启动(调整、终止)应急响应提出建议,下拨救灾物资和资金,指导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五)评估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及成员:调查统计处、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有关人员及应急专家。
职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一线,汇总并初步分析评估各项灾情数据;初步汇总、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问题整改;监督落实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有关纪律。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及成员:政法处、救灾处、省宣教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接新闻媒体,组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等;协助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舆情。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厅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带队,相关处室参加,赴受灾地区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成员从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派或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委派,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为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
3预警与灾情报告
3.1预警响应
预警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分级见附件7.1。
省应急管理厅接受或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后,督促指导预警范围内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及时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厅相关处室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2)发布综合风险预警信息及防御建议;
(3)视情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防范建议,加强协调指导。
3.2灾情报告
按照《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并通报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响应条件见附件7.2。
4.2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