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卫处负责加强治安保卫及校园秩序稳定的保障措施以及重要、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
7、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抗震救灾准备情况。
8、纪检部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级抗震救灾机构和队伍的组织落实。
(二)震后应急方案
1、地震突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各工作小组人员上岗,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立即组织实施震后应急反应方案。
2、校长办公室负责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的措施、机构组织的落实,根据《地震应急预案》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3、工会、人事处负责组建教职工抢险救援队,学生处、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学生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抗灾救险工作。
4、各工作小组应及时了解地震状况,立即投入救援,并将相关情报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了解和掌握抢险救援进程,及时处理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相应的灾害评估,并随时向上级汇报灾情、抢险进展和落实上级指令情况。
5、各级抢险救援队伍应迅速奔赴灾区现场,根据事先准备好的人员疏散路线与场所进行人员抢救;医疗工作组应立即启用应急医疗救护网,组成医疗救护队伍进行现场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做好食品、饮用水源等卫生防疫工作。
6、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应对校园内遭到地震破坏的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燃气系统等生命线系统进行抢修,确保学校生命线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做好再次发生灾害的紧急处理和生命线系统的抢险工作。
7、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和后勤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级抗震救灾通讯联络系统的畅通。
8、后勤服务中心车队应尽快组织、调度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抢救伤员、救灾物资车辆的顺利通行。
9、后勤部门应及时供应粮食、食品及其它的救灾物资,并加强物资储备的管理,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供应,迅速报告应急物资储备的有效存量。
10、保卫处应做好消防、治安保卫及校园秩序稳定的保障工作以及重要部位的防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发生火灾和控制火灾的扩大蔓延;同时要强化校园治安管理,稳定校园秩序。
11、各部门应对本单位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设施和设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2、学校各部门以及后勤服务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和外籍受灾人员的安置。
13、宣传工作组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防止和控制地震谣传,稳定校园秩序。
五、后期处理
1、工会和学生处应评估师生员工因地震灾害所引起的各种情况和震后的伤亡程度。
2、财务处应评估资金、财产等损失。
3、教务处应评估教学设备及仪器的损失和破坏程度。
4、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应抓紧落实危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修缮和应急保护措施,着手灾后重建。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学校应加强对抗震、防震及紧急医疗救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必要时组织实施防震、抗震演习,提高师生员工防震减灾和自救自护能力。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学校纪委、组织部、保卫处应组成监督小组,在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保卫部门应配合公安部门、武警对在地震灾害发生后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预案同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2、制定与解释
预案的制订、修订、完善工作由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的实施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