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社交媒体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共同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
3. 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查处打击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7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__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小组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政法专班、派出所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供电所所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联系、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佳豪同事兼任。
二、整治重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5.无证经营、未张贴相关管理制度和警示标语问题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将在20__年10月至11月期间集中开展,分阶段进行企业自查和全覆盖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各专班要强化监督管理,承担责任,对我镇辖区内的所有经营烟花爆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排查要细致,不留下任何死角和漏洞。
2.提升执法效能。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将整改任务细化并落实到个人,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
3.强化整改落实。总结执法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将执法检查与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做好各环节工作记录,跟踪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如遇事故要边汇报、边处理,确保不瞒报、不漏报。
以上是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8
为了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我们将加强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成立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的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的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三、工作职责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的许可,以及对焰火晚会燃放的严格审查,确保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具备资质,并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还负责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并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监管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并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5. 供销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违规、超量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目标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 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全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2. 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 各乡(镇)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通告社会,方便群众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