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工作,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确保备用电源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的应急用电。
- 进行人员组织和分工,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遵守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正确的命令,执行命令准确无误,确保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没有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其处于应急状态。
- 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要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 在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力工作人员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 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的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的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 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力设施以及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的功能,确保重要用户和灾区的用电供应。
- 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前往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 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 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要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前往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 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 地震地区的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地震的应急预案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以高效、有序的方式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x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了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十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并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和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前往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