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演习过程中不得将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误认为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手段提高演习真实程度的情况下,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必须事先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
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定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10、在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2天,用会议通知职工及企业周边群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让他们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练前,将通讯录发放给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
6、评价组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和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