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1.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2.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落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3.县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此外,还要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发布公路通行信息。
4.县公安部门
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公安部门还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打击非法活动。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5.县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便民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6.县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春运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7.铁路部门
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职责,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8.县人社部门
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资发放监督。
9.县邮政部门
负责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
10.县气象部门
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11.县教育部门
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优化调整学校寒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
12.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
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指导景区接待工作。要加强旅行社和旅游包车企业的管理。
13.县新闻宣传部门
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
14.团县委
负责开展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活动。
15.县城管执法部门
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治理违法行为。
16.县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做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打击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17.县发改部门
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18.县武警部门
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
19.县消防救援部门
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春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