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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突发应急预案范文12篇
大小:485.93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4-02-18 12:53:29 9.44k 8.28k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干部要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和维护好通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和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和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的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为灾区提供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保护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的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尽快到达灾区,确保灾民能够顺利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的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与震情、灾情有关的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大致的灾情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要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_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地震突发应急预案范文3

为了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特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体系

1. 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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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在上级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乡防灾减灾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灾情向上级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应急救灾的重大事项。

2. 灾情收集组:由民政、村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了解灾情破坏情况。

3. 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由民政、财政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4. 通信保障组:由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

5. 安全保卫组:由公安部门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保卫。

6. 医疗防疫组:以卫生部门为主,负责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安排,部署、组建医疗点;组织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等,指导和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

7.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

1. 响应程序: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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