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 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 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 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 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 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主要职责:
(1)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 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 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5) 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 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 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 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 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 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主要职责:
(1)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 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 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委、镇政府;
(4) 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 督察工作组
主要职责:
(1) 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 指挥协调
(1) 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