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教处将制定防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指导师生掌握地震逃生知识。
6、成立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领导小组。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在发生灾害时,以下是一些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同时,要检查和保管好各类电器。
2、班主任应迅速将学生带领到安全地方躲避,以防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若有人员受伤,应积极组织抢救。对于伤势较重的伤员,如果学校无能力处理,应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以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果发生破坏性灾害,应立即在上级领导下展开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并开展自救活动。
4、安全处和总务处应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或损坏。同时,要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如果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以下是一些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的措施:
1、根据上级指令和预警信号,学校应按照规定安排各项工作。如果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达给相关的老师、学生和家长,并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应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一旦接到地震预警,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统计、汇总地震中师生伤亡情况、校舍损坏情况等,并及时上报给教育局。如果出现新的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4、学校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后,以下是一些事故调查及处理的措施:
1、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灾后卫生消毒,以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内滋生蔓延。要确保灾后没有大规模疫情的发生。
2、政府、教育部门或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宣告应急结束,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3、对于学生出现的情绪紧张、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应立即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以舒缓学生在地震后所面临的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