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场站、港口人员集聚流量大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扰乱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春运治安稳定;
(五)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实施加强管理和监控外出务工人员流量的有效措施,组织外出人员有序流动,减少盲目外出;
(六)民政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灾民救济工作,安排好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同时要做好城市中各种流动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的运价监督,严厉查处哄抬运价行为。
(八)城建部门街道居委会对两个集镇街道人行道的乱停乱放进行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好车站、码头、公路旁边的违章摊点,确保道路畅通;
(九)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把关,积极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十)各村要配合交管站、农机站切实加强辖区内的春运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人员聚集地及周边进行治安整顿,坚决打击各类报废车、黑车、无证摩托车农用车等非法从事乡村客运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春运安全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春运工作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安全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一)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卖、倒、宰”客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要建立畅通投诉渠道。春运期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社会投诉,妥善处理春运中发生的各种问题。(镇春运办值班电话:__,__)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制度。春运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单位或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春运办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救护工作。
(四)要提升执法水平。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严防出现任何公路或水路“三乱”行为,确保春运畅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