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春运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村、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一)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大力报道春运期间发生的好人好事,揭露抨击不正之风,加强工作的报告和监督。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超载行为,对客运车辆违法超载的,一律卸客转运、依法扣留车辆、按上限罚款、依法拘留驾驶员;严查超速行为,将我镇境内春运车辆途经其他道路作为重点路段,对超速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严查道路沿线、重点出入口,做到管理路段不失控、重点路段不失管;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部门要联合海事和安监部门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乡镇强化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要加强水陆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三关”:一要严把车船准运关,管严客车(船);二要严把车船准驾关,管严驾驶员;三要严把客运站场关,管严车船站场。做到“三个严查”:一要严查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二要严查垄断客运班线、欺行霸市、阻挠旅客的客运车主和司机的行为;三要严查车辆带病营运;要加大对多发事故路段的整治,协调路权单位完善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标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场站、港口人员集聚流量大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扰乱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稳定;
(五)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实施加强管理和监控外出务工人员流量的有效措施,组织外出人员有序流动,减少盲目外出;
(六)民政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灾民救济工作,安排好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同时要做好城市中各种流动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的运价监督,严厉查处哄抬运价行为。
(八)城建部门和街道居委会要对两个集镇街道上乱停乱放的人行道进行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好车站、码头、公路旁边的违章摊点,确保道路畅通;
(九)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把关,积极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十)各村要配合交管站、农机站切实加强辖区内的春运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人员聚集地及周边进行治安整顿,坚决打击各类报废车、黑车、无证摩托车农用车等非法从事乡村客运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春运安全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为了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安全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一)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卖、倒、宰”客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要建立畅通投诉渠道。在春运期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及时处理社会投诉,并妥善处理春运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镇春运办值班电话:__,__)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在春运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单位或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春运办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救护工作。
(四)要提升执法水平。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严防出现任何公路或水路“三乱”行为,确保春运畅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