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上城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街道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上城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组成
指挥:区政府分管业务副区长
副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改经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人防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电子机械功能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南宋皇城小镇管委会、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路通公司、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杭州市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
(3)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宣传、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4)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设备、工程抢险装备等抗雪防冻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统计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5)区住房和城建局(区人防办、区绿化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措施,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城区危、旧房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区属在建、已建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区属公用人防工程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区属公用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除辖区内公园绿地、借地绿化的积雪,确保树木不被大面积积雪压损;负责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扫,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6)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在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雪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7)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8)区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9)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
(10)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1)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负责做好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加强主要交通道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播报客运交通与辖区主要道路通阻信息。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12)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抗雪防冻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3)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星际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15)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16)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区城管局(含路通公司):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高架、立交、天桥、城市隧道、城市主干道、河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区抗雪办组织实施抗雪防冻物资的贮备、调剂、分配。
(18)上城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市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9)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市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好清除树木积雪的消防车。
(20)区人武部:组织指挥上城区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转移危险区群众;必要时联系驻杭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重点地段、区域的突击任务。
(21)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负责做好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的抗雪防冻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上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人武部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街道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三)各街道级指挥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参照成立区抗雪防冻指挥机构(以下简称街道级防指)。
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街道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
五、风险评估
暴雪和低温等灾害天气发生时,会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种植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力等管道设施带来影响;对交通运输、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