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7、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城管、住建、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值班。
6、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上城运管处、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9、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交通运输局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防指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队伍、上城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各部门和街道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部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区抗雪办对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物资、机具储备实行政府专业储备和社会征集相结合;区级专业储备由区抗雪办牵头,社会征集由各部门根据抗雪防冻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如需大型机械设备,相关部门应与有关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上报市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市抗雪办申请,由市抗雪办协调落实。
各街道级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并上报区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区抗雪办申请,由区抗雪办协调落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1、与市防指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等单位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2、合理组建抗雪防冻专用通信网络,利用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3、区防指以城区抗雪防冻指挥平台为基础,运用OA信息平台、钉钉、微信工作群,对城区抗雪防冻工作进行指挥与协调。
4、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微信、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抢险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保障。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级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