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我们要严防死守,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同时,我们还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我们要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职责分工
1.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落实春运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职责。
2.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发布公路通行信息,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3.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5.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
6.铁路部门: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
7.县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
8.县邮政部门:负责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
9.县气象部门: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10.县教育部门: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
11.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指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
12.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
13.团县委:负责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
14.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维护市容环境。
15.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6.县发改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17.县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
18.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9.各乡镇(开发区):负责本辖区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0.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春运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工作总结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1月28日之前):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
2.实施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3.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3月9日至3月12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并报送市。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切实强化底线思维,预估风险挑战,制定针对性的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的“双胜利”。
具体要求包括: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认清春运形势,强化疫情防控。
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4.科学组织运力,提高保障能力。
5.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6.开展治堵保畅,确保道路畅通。
7.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8.制定完善预案,提高保障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做好20xx年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