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具体负责进站旅客行包安检、车站消防安全及各种设施、设备、用品的及时供应。我们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要求,加强危险物品的检查,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同时负责车站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保证车站的环境优美,整洁卫生,为旅客营造良好的乘候车环境。
小件托运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车站小件托运业务和车辆清仓工作。我们尤其要做好托运物品的安检工作,并保证托运物品安全、及时到达目的地。同时严格执行车辆清仓制度,确保“三品”不进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领导组组长要全面负责协调春运各项工作,副组长根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我们要重点抓好运力调配、安全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等工作。
2、密切配合
我们要加强与运管站、驻站派出所、交警等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沟通,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春运工作。
3、应急管理
春运期间各部门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雾天气,客流增加,路阻等情况,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站务、客服相互协调,做好突发情况下的旅客疏导解释工作。调度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滞留。
4、特色服务
我们要开展送春联、送文艺、送温暖等特色服务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春运氛围。1月24日,春运首日,我们要进行快板表演。2月1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当天,车站要组织为旅客送春联、送麻糖。2月24日,元宵节当天在候车大厅要举行猜灯谜、送祝福文艺活动。
5、值班工作
春运期间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站长带班到位,工作人员值守到岗。值班站长要做好春运期间的投诉处理工作,对旅客的投诉、咨询要及时处理,及时解答,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6、统计上报
春运办公室要负责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春运期间的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春运的联络、信息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
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安排精选3
20xx年春运工作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对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为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客运、节日重点物资运输及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区实际和今年春运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公路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东乡火车站、抚州东站、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东乡分公司、区公交集团等部门分管负责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综合协调,动态研判全区春运形势变化,掌握春运及疫情防控动态,督促检查春运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出问题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遇重要事项及时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做好全区春运工作。
1.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区交通运输局武装部长万高林为组长,区六车整治办全体人员参加防疫值班工作,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做好抚州东站、火车站、汽车站的防疫工作(对旅客扫码、登记)。
2.火车站、汽车站春运安全维护组。由区公安局副政委元辉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李辉光、城管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龚辉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公安局3人、交通运输局3人、公安局交警大队3人、城管局3人组成,实行24小时值班。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巡警大队各派1辆车执法。
主要职责为:
(1)维护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安全秩序,维护广场秩序,严把车辆进出关;出租车在出租车专用通道按照规定流水发车载客;如有违反按照《关于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补充办法》查处;城区内公交按指定位置停靠;社会车辆停放按春运工作小组指定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保证交通顺畅。
(2)严厉打击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黑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3)严禁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广场摆摊设点。
(4)处置突发事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3.抚州东站春运安全维护组。由区城管局成员乐xx为组长;区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王才祥、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乐卫东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城管局3人、公安交警3人、交通局3人、区公安局3人。实行上午8时至晚上23时值班。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派一辆车执法。
主要职责为:
(1)维护抚州东站交通安全秩序,严把车辆进出关;出租车在出租车专用通道按照规定流水发车载客;如有违反按照《关于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补充办法》查处;城区内公交按指定位置停靠;社会车辆停放按整治小组指定停放,或停入抚州东站停车场。
(2)严厉打击抚州东站周边黑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3)严禁在抚州东站周边广场摆摊设点。
(4)处置突发事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4.城内交通秩序整治组。具体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城管局配合。
主要职责为:
(1)重点查处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车辆违法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