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许可证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2.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或经营场所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检查是否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3.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追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以及烟花爆竹产品的进货来源,通过追根溯源,彻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链条。
4.检查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
5.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情况,检查产品流向登记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生产企业的作业规程是否完善,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存在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严禁企业因前期改造占用时间而组织超能力突击生产。
7.检查企业对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有药的晾晒场、工库房、仓库等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8.检查停产的企业是否妥善清理入库、分类存放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烟火药、引火线和危险性原材料,是否做好厂库区等的值班值守工作,是否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闲杂人员进入。
9.检查批发企业是否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是否超量储存、超员作业以及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五、整治活动时间及具体人员安排
第一阶段(20__年1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
第二阶段(20__年1月26日至3月10日):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公安、工商、质监三部门各抽调4名执法人员,安监局抽调10人,组成联合执法组统一执法。各乡镇要配合检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派1名分管领导。利用各乡镇的综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手段,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旺季,市场需求旺盛,烟花爆竹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容易发生“三超一改”和超量存放烟花爆竹问题,零售经营单位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这些都很容易引发烟花爆竹的安全事故。因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充分认识,把它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扎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联合执法行动。
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统一执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在联合执法期间,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确保各自安排一辆执法用车和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旦发现无证经营或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一律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
1.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的发放和运输路线的确定,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的燃放和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县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他们要协调、联络,开展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负责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的安全事故。
3.县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特别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及时依法注销登记。他们也要严格查处无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从业单位。
4.县质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安全性能和燃放性能等,防止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5.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专人负责,明确各自的职责。要加强本地区烟花爆竹的日常安全监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行业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控防结合,以防为主,切实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如果要举行焰火燃放活动,必须合理划定燃放区域,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燃放方案,制定公共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防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究责任。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严肃处理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排查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方案精选7
一、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将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此次整治,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单位在烟花爆竹监管方面的职责,并依法清理、排查和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将从即日起持续到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将覆盖全省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同时也将打击全省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管理;
2. 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包括防爆、防火、防雷和防静电等设施的达标情况;
3. 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包括分包转包和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以及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行为的整治情况;
4.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