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禁放意识。
我们将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同时召开教职工会、班会、集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教育师生及家属不买、不藏匿、不燃放烟花爆竹,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学校禁放规定的自觉性。
2、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门卫将严格负责对外来人员及学生上学时的登记检查,积极宣传劝阻,杜绝烟花爆竹进入校园。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巡查和管理,教育监督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与管理,实行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搜查与劝阻相结合,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各值班人员及政教处人员负责对学生课间的巡查。
其次,我们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确保校园内没有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实行24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一要进行劝阻,二要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进行惩罚,三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工作要求
政教处、教导处、大队部要积极宣传落实校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现携带、燃放现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报政教处,凡是迟报、误报、不报的一律以学校安全制度追究责任。
如果由于宣传、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导致校园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我们将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是教工或教工家属,将被认定为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进行问责;如果是班级学生,将按人次扣除班级量化积分,并对班主任进行问责;如果在教室、操场、家属楼等地出现燃放现象,将追究各管理员、值班人员、班主任及重点部位的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的人,将由燃放者本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选5
一、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将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此次整治,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单位在烟花爆竹监管方面的职责,并依法清理、排查和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将从即日起持续到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将覆盖全省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同时也将打击全省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管理;
2. 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包括防爆、防火、防雷和防静电等设施的达标情况;
3. 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包括分包转包和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以及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行为的整治情况;
4.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5. 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原材料存储安全管理的情况;
6. 1.1级工(库)房的防护屏障情况;
7. 混药工房抗爆间的达标情况;
8. 涉药机械设备每日药尘清理、检查维护保养和记录的情况;
9.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考核的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经营(批发)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情况;
2. 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的情况;
3. 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
4. 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5. 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的情况;
6.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仓库安全设施、防爆设施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情况,以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情况等。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