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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选8篇
大小:476.45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2-20 14:01:47 6.4k 5.01k

1. 零售经营店(点)的布局情况,包括“下店上宅”和“前店后宅”情况;

2. 建筑结构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 将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在经营许可范围外的场所的情况;

4. 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的情况;

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等;

6. 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的情况。

(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我们将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1. 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或者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或者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的行为;

2.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3. 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4. 生产、经营、零售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1月31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做好零售经营店(点)的布局规划和许可工作。四是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我们将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31日):我们将重点抓好检查情况,“回头看”零售经营店(点)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打非”责任,调动村委会的作用,形成强大的“打非”力量,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村委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对于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加强监控。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级有关部门要突出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操作岗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自查自改要全面、深入、细致、真实,确保风险隐患的彻底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限,确保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和国家、省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执法的力度,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情况,坚决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迫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监管人员要按照《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并定罪量刑;对于涉案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以案释法,以法震企。

(五)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选6

一、危险源分析

1、摊点的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简介:本烟花爆竹零售摊点位于一个没有加油站、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区域。

2、物料情况及危险分析:本摊点经营烟花类、爆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火灾爆炸的可能事故,如遇明火(点火吸烟、外来人员带来火种、违章动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带钉子皮鞋、用钢制工具敲打物品、车辆未戴防火罩、雷击),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营设施毁坏等财产损失。

二、指挥机构的设置

应急救援指挥为主要负责人:电话:

直接责任人:电话:

职责分工:

1、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各项工作。

2、主要负责人:协助责任人做好本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消防工作,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实施应急救援。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

1、防范措施:

①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

②禁止使用钢制工具,使用青铜或镀铜工具;

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安全宣传。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生事故,负责人应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积极投入抢险工作,并根据险情的不同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如与来现场人员配合、本摊点其他支援的协调、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等。

3、具体应急对策:消防部门电话119,公安部门电话110,安监局电话__。在摊点周边出现小火星未引燃烟花爆竹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或水进行灭火;出现明火或较大火焰时,应直接向消防部门报警,进行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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