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旺季,市场需求旺盛,烟花爆竹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容易发生“三超一改”和超量存放烟花爆竹问题,零售经营单位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这些都很容易引发烟花爆竹的安全事故。因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充分认识,把它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扎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联合执法行动。
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统一执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在联合执法期间,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确保各自安排一辆执法用车和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旦发现无证经营或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一律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
1.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的发放和运输路线的确定,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的燃放和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县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他们要协调、联络,开展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负责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的安全事故。
3.县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特别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及时依法注销登记。他们也要严格查处无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从业单位。
4.县质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安全性能和燃放性能等,防止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5.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专人负责,明确各自的职责。要加强本地区烟花爆竹的日常安全监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行业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控防结合,以防为主,切实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如果要举行焰火燃放活动,必须合理划定燃放区域,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燃放方案,制定公共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防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究责任。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严肃处理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精选5
一、工作目标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将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此次整治,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单位在烟花爆竹监管方面的职责,并依法清理、排查和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将从即日起持续到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将覆盖全省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同时也将打击全省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管理;
2. 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包括防爆、防火、防雷和防静电等设施的达标情况;
3. 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包括分包转包和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以及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行为的整治情况;
4.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5. 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原材料存储安全管理的情况;
6. 1.1级工(库)房的防护屏障情况;
7. 混药工房抗爆间的达标情况;
8. 涉药机械设备每日药尘清理、检查维护保养和记录的情况;
9.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考核的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经营(批发)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情况;
2. 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的情况;
3. 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
4. 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5. 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