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各网格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安置区域:根据指令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