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要结合预案要求分层次、分灾种、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进一步提高本级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以及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具体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并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全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至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民政局全面负责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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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年度防震减灾方案
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风险,乡安办要会同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年度防震减灾方案。该方案将确定地震监测和预防的责任单位,并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2、监测制度
负责地震监测的单位应广泛收集和整理有关地震灾害预防和预警的数据资料和信息。他们还应进行地震短期趋势预测,并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防和预警等资料数据库,以实现各部门之间监测、预防和预警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对于及时响应地震灾害非常重要。防震减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由领导带班。在发生地震灾害时,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险情和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4、险情巡查制度
乡、村、组应在地震发生后,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害重点地区、灾害隐患点和易再次发生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一旦发现灾情和险情,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对于已确定的地震灾害危险区,应进行公告,并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的畅通。根据险情的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难。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应强行组织避灾和疏散。
各村委和村民小组在发现地震险情和灾情后,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地震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发展趋势以及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等。同时,还应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于已发生的地震灾害和灾情,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在发现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震灾害险情和灾情。
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应根据险情和灾情的等级,进行分级响应。在调查和核实的过程中,应采取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防止地震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
一旦发现地震灾害险情和灾害,乡人民政府和发生地的村委会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他们还应组织地震灾害险情和灾情的调查,判定地震灾害的规模等。及时将险情和灾情向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直到处置工作结束。他们还应组织村委会成员和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救灾,以防止灾害的发生或灾情的扩大。根据相关规定,应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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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全体市民学习防空防灾知识,增强防空防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我市将举办第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减灾委和省人防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活动将于20xx年5月9日至5月15日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进行。下面是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该小组的成员如下:
- 主任:
二、主要内容
(一)自主宣传
在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和资源,在本辖区和单位设立宣传点,通过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开展现场咨询和举行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媒体宣传
市内各新闻媒体将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和公众应急救援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集中宣传
由市民防局牵头,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将向社会发送防灾减灾宣传短信。
(四)隐患排查
民防、教育、公安、国土、建设、卫生、消防等单位和有关企业将组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事故警示教育。他们还将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演练
针对易发、多发的突发事件,在新余四中组织应急演练。演练主要包括紧急疏散、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六)主题教育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1. 各级各部门在本辖区和单位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工作人员到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和应急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强化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活动时间:5月9日至5月15日)。
2. 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防局牵头组织市应急办、市红十字会、民政、地震、教育、公安、国土、卫生、林业、城管、气象、消防等有关单位在洪客隆超市广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时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