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复杂性和任务艰巨性,全镇要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事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我们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明确专项整治任务和责任,参与镇委、政府开展整治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我们还要指派专人负责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明确村、社干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工作。
2、我们将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并对所有车辆进行清理和登记。所有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到县交警大队办理手续并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具备合法牌照,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并且不得超过两人乘坐,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同时,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驶车辆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对违规者将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并合理调控现有的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的出行。
7、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我们要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确、数据准确、底数清晰。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无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并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进行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我们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的执法人员参加,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至9月30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