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还将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通过这些具体的工作安排,我们相信能够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我们也希望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范文6
活动主题:心系群众,为民履职
为了响应20__年为民服务日活动,我们计划举办一次以“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们将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和图片等多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参加人员包括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和镇一中全体师生。
活动要求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活动形式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关的交通法规。
活动内容包括:
1.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2. 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3. 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4. 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5. 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6.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7.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8. 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 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10. 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2.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13. 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14. 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15. 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6. 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17. 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8.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19. 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20. 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21. 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 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参与人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范文7
即将到来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是每年一度的重要活动,今年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社会协同治理强调的是各方合作共同治理,共同努力为建设安全明的出行环境做出贡献!
按照公安部、明办、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总队和市支队的要求,江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并制定了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家批准设立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在我区的宣传影响力,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活动,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在全社会构建国家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确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同建设明亮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