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 临震处理措施
1)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相关机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 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 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 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 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 震后处理措施
1) 一旦发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根据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 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参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哨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 全校教职工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 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园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注意事项
1. 应急状态解除由各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 各校园应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后灾情的调查处理,做好灾后的各项善后抚工作,努力维护各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4. 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