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管所负责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旅客,运管所和运输企业增派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 当现有管理力量无法维持汽车客运秩序时,立即向县政府春运办申请增派公安和武警人员维护客运站秩序。
2. 当汽车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 发现可疑爆炸物品时,现场执勤人员(包括驻站办、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等管理人员)应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 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应迅速组织旅客隐蔽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应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向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运管部门、运输企业等应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进行救护。
- 当汽车客运站或客运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应迅速疏散旅客、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春运办报告。运管部门和企业应增派力量,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同时向卫生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并将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立即暂扣,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部门职责
1. 局春运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并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预案。
2. 局春运办负责:
- 启动、指挥和协调春运《应急预案》。
- 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情况。
3. 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
- 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维护道路客运秩序。
- 及时掌握各汽车客运站的动态,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 安排应急客运车辆,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及时调配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
4. 客运办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输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县公共交通的畅通。
5. 公路管理局负责:
- 准备好防滑物质,如麻袋、砂砾、防滑剂、润雪剂、工业盐等,并保持抢修物资供应渠道畅通,确保及时补给。
- 及时维修公路抢修设备,如铲土车等各类重型机械,保持其良好状态。
-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派遣公路抢修人员到达指定点,实施公路抢修,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6. 海事部门负责:
- 准备好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等。
- 及时维修水上交通应急船舶,保持其良好状态。
- 登记全县水上客货船舶经营户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备突发事件时就近征用。
-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派遣海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水上救援。
7. 局属其他各单位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迅速派遣人员到达指定区域。
四、保障措施
1. 通信保障: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2. 装备保障: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指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 队伍保障: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和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和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以上各项保障措施已报局春运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