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全县水上客货船舶经营户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备突发事件时就近征用。
-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派遣海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水上救援。
7. 局属其他各单位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迅速派遣人员到达指定区域。
四、保障措施
1. 通信保障: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2. 装备保障: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指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 队伍保障: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和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和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以上各项保障措施已报局春运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