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1.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要认真制订本次招生方案,精心组织、指导、规范招生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考核奖惩工作。
(一)奖励办法:(以老师留有家长电话为准,原有儿童不计)(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
该教师1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5元。
(3)家长带儿童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儿童奖励该宣
传人50元。
(4)如果班内儿童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80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100元。
(二)惩罚办法:
(1)教师提供造假信息发现一份,罚奖励的5倍计算。
(2)恶意抢占他人教师的家长资源,罚100元。
2.儿童入园后须进行体格检查,但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3.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园长和相关成员要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良好、有序进行。
六、物料准备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