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督检查。
春运开始前,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区卫健要指导重要交通枢纽按规定设置留观场所;区安委办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春运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强宣传引导。
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春运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广泛收集基层单位、春运一线开展疫情防控、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旅客出行等经验做法、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积极向市春运办推送。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单位及时向区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动态。春运结束后,各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春运总结报送区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