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运输方案,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游出行需求;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强化实名制购票和对号入座管理,及时停运太和来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船的维护检测,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落实卫星动态监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突发能力。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公安部门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炒票、拉客宰客、“黑票点”、“黑站点”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秩序良好;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过往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报废车上路、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对易堵路段及时集中警力开展交通疏导,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作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管控,保护重点区域人员人身安全。
(四)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便民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公铁水等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统筹协调处置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五)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春运工作,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铁路部门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铁路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职责,重点做好进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出站人员的健康码核验、车站广场安全保障等工作。加强行包安检,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车站广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县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保证返乡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避免节前民工集体讨薪等恶性事件发生。
(八)县邮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督促快递企业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控和物品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九)县气象部门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十)县教育部门负责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确保春运期间上下学时段校车规范运行,车辆及驾驶员符合要求,加强假日期间校车封存管理和乘车安全宣传。
(十一)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引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指导景区按照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标准合理安排游客接待工作;督促旅行社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
(十二)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
(十三)团县委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十四)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五)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市场管理,确保经营有序;依法打击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十六)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七)县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八)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针对返乡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辖区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抓实抓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履行乡村路长职责,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提高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频率,对通达农村客运班车的道路重点巡查;开展道路清障,治理沿路逢集设市,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联合交管部门合理设置集镇、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限时禁行路段,明确具体人员引导机动车和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确保集镇道路客货运输畅通;全面完成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春运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28日之前)
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联系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掌握各种运输方式的需求、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署所承担的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3月9日至3月12日)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11日前将春运总结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并按时向市报送。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坚持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案,确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局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开展春运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为了更好地贯彻省、市、县春运工作精神,圆满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今年的春运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做到“三个错峰、三个加强”,即错峰放假开学、错峰返乡返岗、错峰出游,加强人员防护、加强站车防护、加强疫情应对。为确保安全,要防范应对安全生产、极端天气、旅客滞留等三大风险。此外,还要将货物运输放在重要位置,做好“两个保障”,即保障煤炭等能源运输和疫情重点地区运输,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健康平安过节。
20xx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春运交通运输保障及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春运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