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还是需要做好疫情防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吃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小吃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餐饮业产业发展。根据群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加强用餐管理
(一)禁止举办坝坝宴
(二)家庭聚餐控制在单次10人以内;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确需举办宴请的就餐人数控制50人之内,并按要求提前申请和完善相关手续。
(三)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健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
(四)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五)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六)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七)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九)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过道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二)群利经商务办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群利市场监管所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群利卫生院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加强疫情防控。
小吃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细化各项举措,加大宣贯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二)群防群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消费者均应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防控。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
三、严格落实各方防控责任
(一)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餐饮业防控原则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县商务经合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餐饮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大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
(三)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落实群防群控责任。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当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信息等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四、压实压紧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责任
(一)在员工卫生管理方面的防控责任
1、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
2、员工上岗期间要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员工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或社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
(二)在食品采购和加工方面的.防控责任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