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档案的管理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心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便于查询和使用。以下是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
1. 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 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内容。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3. 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4. 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5. 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制度精选5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他们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阅历都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是必要的,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我们制定了以下相关制度: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我们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和问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同时,我们也要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们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和感受,让他们主动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进行科学的辅导和指导。
4、尊重、理解和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和自助相结合。我们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感受到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要帮助学生建立自我调节的能力。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相关的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我们可以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我们将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个别辅导。通过直接的指导,我们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并采取有效的途径诊断、矫正和发展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将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将成为骨干力量,全体教师都要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来。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保密。我们将明确辅导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他们能够妥善处理学生的心理问题,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将得到提高,他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心理困惑和问题,实现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我们也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制度精选6
一、心理咨询师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工作人员在开会、值班和举办活动时不允许迟到或无故缺席。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缺席二次以上或迟到和无故缺席总共超过三次以上者均会被自动退出心理咨询室。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对于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需求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存。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师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范围,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