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1. 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要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并将其纳入活动课程统一安排课时。可以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班队会活动课等进行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应以活动为主,将心理知识融入活动中,注重指导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增强学生适应生活的能力,使心理认识与行为指导同步。
2. 建设心理辅导室:要努力建设符合标准的心理辅导室,开展科学的咨商和辅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定期进行个别辅导,有完整规范的心理辅导记录。同时,学校还可以利用网站、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心理信箱、心理热线、宣传栏等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精神,积极学习其他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计划,重点推进,分层实施。在素质教育方案、德育工作计划中,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培训、有课程、有活动、有检查、有评估。
4.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各科教学应有意识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塑造学生的心理品质。同时,在班主任工作、班队会活动中,应注重对学生健康心理的引导和培养,全面实现“全面渗透、全程开展、全员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
5. 建立学校与社会、家庭密切沟通的渠道:充分利用本社区资源和家长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的普及,发挥家长的作用,共同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同时,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改善学校周边及社会环境,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建设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优势,充分整合教育资源。
1. 要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由专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兼职心理教师、德育干部、班主任、思品课教师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所有专兼职教师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注册心理咨询师三级或二级资格证,或持有天津市教育局颁发的《学校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上岗。
2. 要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工作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班主任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队伍和主导力量,也是兼职教师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强对班主任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制度精选3
一、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校长亲自领导该机构,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其中,以确保业务工作得到行政支持和高效运行。他们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为了更好地推进健康教育,学校将其列入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这意味着学校把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规划和组织,确保其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资源支持。
三、学校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每周为学生安排一节课。为了保证课程的有效性,健康教育教师要认真备课,明确课时、课题、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充实的教学内容和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健康教育的知识。
四、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按照计划进行授课。他们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小组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五、学校总务处定期对教室的采光、照明、黑板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他们关注教室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任何干扰。
六、学校还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工作。他们制定了定期清扫和检查的制度,确保学校的环境清洁、整洁。通过保持学校的卫生状况良好,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
七、学校积极开展以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班、团会活动,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这些活动旨在通过集体讨论、互动交流等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健康知识,培养他们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八、通过与家长的密切合作,学校希望获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学校会定期举办家长学校,与家长分享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方法,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健康教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九、学校设立了健康教育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同时,学校还进行自我评估,以不断改进和提升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这种监督和评估机制,学校能够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逐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制度精选4
一、心理咨询师制度
心理咨询师制度是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行为,确保他们能够高效、专业地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以下是心理咨询师制度的具体内容:
1. 心理咨询师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下岗,不允许迟到、无故缺席。迟到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二次以上或总共超过三次以上的人将自动退出心理咨询室。
2.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打扫各室卫生,要求保持整洁舒适的环境。
3. 心理咨询师应当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推动心理咨询事业的发展。
4. 心理咨询师需要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在咨询过程中,他们应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进行分析与总结。
5. 心理咨询中心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 心理咨询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7. 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当时解决问题,必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约定时间解决。
8. 心理咨询师只能接受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对于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的患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机构确诊治疗。
9. 心理咨询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需求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10. 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都应作为专业资料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 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培训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心理咨询师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 值班时间内,心理咨询师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果有熟识的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 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像对待家一样爱护室内设施。
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是为了要求心理咨询师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水平。以下是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的具体要求:
1.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