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保卫处治安科和防火科会同公安、消防人员对学校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安全制度和安防措施落实情况;仪器室、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和库房等贵重物品集中场所的安全情况;报警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等。
2、联合检查(7月6日—7月8日):
由保卫处王宏宇、于景成具体负责,会同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信诚集团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的管理和安防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火灾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
3、总结落实(7月9日—7月12日):
(1)在专项检查、单位自检和联合检查基础上认真梳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2)暂时不能整改上报学校,并会同有关单位研究临时补救措施,加大看护力度,确保相对安全。
(3)召开校卫队、管理员、更夫、门卫等人员专门会议,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五、工作要求
1、高度负责。认真组织本次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2、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单位,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细致查找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3、抓好落实。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安全教育宣传方案精选3
按照省明办《关于印发20__年“__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学校拟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__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__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1个月,到12月26日结束。
二、活动目标
通过参与“__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进一步发挥高校师生的.明交通表率作用,推动“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安排
1、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通过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全校师生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
2、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
3、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全校师生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__、明__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
2、抓好宣传教育。从近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将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省级明单位考评和管理依据。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全体师生的明交通意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学校省级明单位的荣誉,并通过此次活动,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3、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建安全明校园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校明办,并于12月0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字、图片等)电子版报送校明办。
安全教育宣传方案精选4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根据“北京及昌平区消防部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消防防火管理工作,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力争按要求、按期通过达标验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保卫处、宣传部、财务处、科研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工处、研工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张乃志担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大会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学校研究制定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10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计划,9月15日前上报。工作计划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归档工作。9月30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疏散演练,使培训人员掌握扑灭初期火灾能力,能够形成1分钟赶到的第一灭火力量,使培训人员掌握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并做好各自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
保卫处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值班等十二类消防档案建设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要求、记录要完整”,能够完整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按照“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要求,在单位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材箱等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消防设施认知标识,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标明具体的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做到醒目、美观、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起到规范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作用。
(三)迎评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10月30日前,各个单位要上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小组,对校内各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建立完善达标验收档案。20__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达标工作,接受昌平区消防局对学校的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每个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开展一次疏散灭火演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学校“四个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有效手段,全面推动我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贯彻执行,落实法规要求和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