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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方案9篇
大小:479.3KB 6页 发布时间: 2024-03-01 14:03:59 3.59k 2.25k

本次活动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以及镇一中全体师生参加。

三、活动要求

为了加强领导和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我们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1.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2. 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3. 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4. 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5. 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6.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7.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8. 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 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10. 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2.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13. 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14. 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15. 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6. 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17. 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8.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19. 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20. 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21. 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 其他方面交通法规的讲解。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们希望能够增强全院干警和师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大家能够文明出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方案7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方案旨在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经过镇政府的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以下是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每月18日的“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逐步构建面向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同时,加强各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和防御意识,以达到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效果显著增强的目的。通过宣传活动,希望能够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内容

每月18日将作为“全镇集中统一宣传日”。

(一)阵地宣传活动

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

1.建设范围

加强交管业务窗口、派出所综合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客运站、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应用管理。要及时更新内容,推动规范化、制度化。条件允许的地方,要积极协调楼宇梯视、商场超市LED、车站视频播放机、公交车显示屏、各村“村村响”播放等阵地载体,通过播放视频、滚动标语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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