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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内容10篇
大小:482.7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1 15:23:30 16.98k 15.69k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本次“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他们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活动的内容,编写好活动的材料,并提供机动车重点单位、驾驶人的具体信息,以便寄发《宣传手册》。

(三)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安排,为了提高市区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他们计划通过编印一本宣传手册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本手册将以交通安全案例为主要内容,同时也会包含赞助和招商的页面。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负责提供与交通案例相关的文字材料和图片,市区各大队也可以提供相关的典型案例。邮政局将协助编印手册并承担相关费用。各县(区)也可以按照市区的模式进行组织。

在编印方面,计划采用铜板纸彩色印刷,共20页,预计印刷3万份。其中交通案例占据10-15页,赞助和招商页面占据5-10页。

交巡警支队将提供10-15个交通案例的文字材料,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图片。截止日期为今年4月25日。邮政局将负责冠名和插页广告的招商工作,截止日期为今年4月30日。

这本宣传手册将寄发给市区的机动车重点单位和部分驾驶人,总计3万人。

在实施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借助本次“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宣传活动的契机,着力提高市区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根据活动内容编写活动材料,并提供机动车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具体信息,以便寄发宣传手册。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联系,加强协作。通过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内容3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方案旨在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每月18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逐步构建面向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同时,强化各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和防御意识。这将带来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效果的显著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的逐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内容

每月18日被确定为“全镇集中统一宣传日”。

(一)阵地宣传活动。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

1.建设范围: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__),加强交管业务窗口、派出所综合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客运站、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应用管理,并及时更新内容,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协调楼宇梯视、商场超市LED、车站视频播放机、公交车显示屏、各村“村村响”播放等阵地载体,通过播放视频、滚动标语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宣传内容:与阶段性交安宣传工作保持一致,重点围绕“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12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宣传提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宣传对象,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筹建、合理布局、充实完善各种宣传设施,包括固定式宣传橱窗、专栏、标语和移动式宣传展板,以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音像播放设备,并放置供群众阅读和取用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3.更新要求:原则上应定期更新,遇特殊情况随时更新。

(1)宣传橱窗、墙(板)报: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2)宣传展板: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

(3)媒体播放机:播放内容应有3种以上,滚动播出。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4)墙体标语: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5)条幅标语:每2个月应更新一次,根据当前主要工作随时更新。

(6)宣传品:每季度更新一次。根据上级下发交通安全宣传品,及时更换。

(7)电子显示屏:显示内容应根据需要随时更新,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

(二)农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1.按照农村“五有”(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的建设标准,在国省道沿线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居)”。

2.镇道安办牵头,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内容,协调村居干部、派出所和交通劝导员等,通过“发放一份告知、摆放一套展板、播放一段视频、开展一次宣讲”等方式,组织入村入户入校入厂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3.重点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出行,坚决杜绝酒驾、超速、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超员或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结合本地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组织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及时制作成图文和视频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县乡村(居)“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平台广泛传播。

5.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加强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实效性。

6.路面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纠时,对农村车辆驾驶人主动开展道路隐患警示、安全驾驶等宣传提示工作。

7.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农村私家车、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提示,督促其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

8.结合传统节日、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文艺汇演”、“电影下乡”、“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企业宣传活动。以客货运输、快递外卖、驾校培训、机关车队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源头宣传警示、安全教育活动。

1.公安部门通过组织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队部集中(“请进来”),或者上门走访(“走出去”)的形式,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重点车辆事故情况,并发放每月新编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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