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
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
六、应急反应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防震减灾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本文旨在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对于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的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此外,领导小组还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由许担任,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2 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的职责是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产业功能区进行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同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3 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由韩担任组长,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和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为成员。
物资供应组的职责是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和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4 物资发放组
物资发放组由担任组长,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和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为成员。
物资发放组的职责是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工作。
2.5 秩序维护组
秩序维护组由任组长,南派出所和北派出所为成员。
秩序维护组的职责是负责集中安置点和物资发放点的秩序维护。
3 灾害救助准备
根据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并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应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 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并提出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 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并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 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 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和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