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a)负责组建院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管理;
(b)负责批准二、三级应急预案。
3.2.2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院生产办公室。生产办主任任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办、院办、科研办、办等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
职责:
(a)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
(b)组织、协调院内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对各专业抢险组实施指挥,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c)定期组织院各单位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d)负责震前震后院全部设施抗震情况的检查鉴定,提交需要加固设施的相关方案给院长办公室和防震减灾办公室,并组织实施。抗震设防的标准应依据国家、中石化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
(e)震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内外抢险队伍排险救困,协调消防、医疗部门救死扶伤,并组织救治和向外转送伤员。
3.2.3生产系统抢险组
设在生产办调度室,调度长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办、科研办、办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制订生产检修系统震时的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b)协调院各基层单位抗震减灾工作,组织震后生产装置的检修抢修,为装置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3.2.4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
设在院综合服务中心,组长,成员由综合服务中心、院工会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a)震前制订并实施生产及办公设施的抗震加固计划;
(b)震前制订落实办公区的抢险、抢救、消防、医疗、救护应急措施;
(c)震后组织院职工自救互救,对疏散的职工家属提供救治必需用品,维持工作秩序;
(d)组织震损震毁生产、办公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安置被疏散人员。
4、应急预案执行
4.1应急预案执行的条件
(a)地震的发生;
(b)地震威胁的发生;
(c)地震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4.2应急预案执行的程序
(a)地震预警信号的发出;
(b)应急指挥中心接到预警信号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c)各组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d)应急指挥中心对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e)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措施;
(f)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
4.3应急预案执行的要求
(a)应急预案执行必须以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
(b)应急预案的执行必须迅速、准确、有序;
(c)应急预案的执行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d)应急预案的执行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