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和相关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过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根据灾害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对全镇的应急工作负责;对全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负责全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应急救援现场;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除按本方案规定报告外,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还要按照要求进行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评估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于通信、供电、供水、排水等公共设施受损但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修复。对于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受损以及河流堵塞的情况,要限期进行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和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定期更新和进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辅以群众性队伍。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