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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保基金实施方案范本11篇
大小:490.72KB 9页 发布时间: 2024-02-22 18:00:28 5.51k 4.88k

(五)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针对我县卫生信息化工作基础仍较为薄弱的问题,要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要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使用率,通过加强档案管理,有效跟踪和提前干预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指导群众健康生活。二要加快开展农村卫生站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硬件基础。三要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全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较高起点的全县卫生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深化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医改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详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和进度,把医改实施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要进一步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年度医改任务,科学测算所需资金,使财政的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适当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的卫生投入比重。要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的同时,想方设法筹集配套资金,确保医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药卫生事业。

三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县医改办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卫生部门作为医改工作的主要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勇于担起重任,激励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发挥主力军作用。人社、社保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乡医保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支付方式、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四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县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医改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做到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通过督导及时掌握改革动态。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改革的政策措施,确保下步医改工作顺利推进。

五要进一步抓好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医改的目的意义,解读医改重大政策,报道医改进展,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医改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医改的信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卫生院医保基金实施方案范本7

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十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卫生院医保基金实施方案范本8

一、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药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店长具体负责药店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二、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做到:

1、规定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严禁冒名配药,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3、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配售,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5、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超范围刷卡,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6、规范店员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7、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广告宣传;不以现金、礼券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三、处罚:

1、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小票、退货单等(店长罚款100元,当班营业员50元)

2、超范围刷卡的,一旦发现立即重处(第一次:店长罚款500元,营业员300元,收营员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开除)

3、刷卡区与非刷卡区商品未分开摆放,或标示不清不正确的(店长罚款100元、营业员50元)

4、发现违规为顾客刷卡提取现金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

卫生院医保基金实施方案范本9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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